香港大學的教育心理學碩士課程

教育心理學家必須在大學修讀心理學,並在研究院完成教育心理學的課程,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,而這些課程必須為專業服務訓練的學位課程。香港大學心理系是本港其中一所設有這類課程的學院。香港大學的教育心理學碩士課程(Master Degree of Social Sciences in Educational Psychology Programme)是兩年全日制的課程。課程要求學員畢業後,既學者,也是執業者﹔因此所採用的培訓模式兩者並重(scholar-practitioner model)。在兩年內,學員必須完成十四門必修課、一千五百小時的實習及一項有關心理學的研究。

學員必修的十四門課包括教育心理輔導與介入、特殊學生的需要、教育心理測量與評估、發展心理學、課程與教學、動機與學習、專業操守與法例、統計與研究法等等。這些課程既有心理學和教育學的重要元素,也有教育心理學專業所必需知識與技能。在修讀這十四門課的同時,學員須輪流在四個不同的實習場地進行實習。這些實習場地包括教育署的心理輔導服務組、特殊學校、學前幼兒中心、提供校本心理服務的中小學、以及香港大學的心理服務組等。在實習期間,學員均須由資深的教育心理學家監督指導。兩年內的實習時間不少於一千五百小時或一百八十天。在畢業前,學員須完成一項教育心理學的研究,並提交有關的論文。

 

入學要求

以下是香港大學教育心理學碩士課程的基本入學要求:

1. 須擁有心理學的榮譽學士學位或認可的同等資歷;

2. 一般而言,起碼要有兩年與教育或與兒童及青少年有關的工作經驗。

 

有關香港大學教育心理學碩士課程的詳情,可直接向香港大學心理學系索取。

地址: 香港大學百周年校園 C座(社會科學院) 6樓 627室
電話:    3917 5866
傳真:    2858 3518
電郵:    dpsychol@hku.h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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